《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 1.违规经营商业、兴办企业 《条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给予相应处分。 经商办企业的主观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或者利润,是否实际获利则在所不论。关于经商办企业,早在1986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明确禁止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国有企业中的领导人员,不得违反中共中央办公...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下列公职人员:(一)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二)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三)经国家...
为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5月28日,陕外集团深圳长安集团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中、省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及陕外集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措施>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对省纪委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会议指出,召开此次纪律警示教育大会,既是推动长安集团党纪学习教育走向深入的重要一环,也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通知精神的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本条是关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婚丧喜庆事宜本是日常生活中的人之常情,但有些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不但影响正常工作,甚至有的还成为借机敛财的手段。为严格制止这类行为,也是落实中央八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实施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可分为五类:(一)违规受礼。 《条例》分两款对此作出规定。第一款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给予相应处分。这里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是指与党员、干部职权相关联,与其公正履职相冲突,可能导致不公正执行公务。这里所说的“可能”,主要是指预防性,即具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可能性,就应当禁止,而不能等到已经产生了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后果才去处理。从近年来执纪监督情况...
5月24日上午,陕外集团陕投服公司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发展对象赴鄠邑区秦岭保护总站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学纪守纪锻造忠诚”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参观秦岭之诫、秦岭之殇、秦岭之治、以案示警、大美秦岭五个板块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中心,大家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回顾秦岭北麓违建问题纠治整治过程和生态修复成效,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参观结束后,全体党员在党员誓词墙前重温入党誓词,并由支部委员给...
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深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5月23日,陕外集团天酬建设公司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对《条例》修订的背景、重要意义、主旨要义、主要内容等做了系统讲解。通过学习交流,与会党员一致认为,《条例》是处理违反党纪行为的依据,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纪律“红线”,作为共产党员,要时刻把《条例》印刻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将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一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零四条对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行为及处分作出了规定,共分为4类:1.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适用这一规定的前提,是党员干部不知道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如果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且对亲...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八章是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公共财物管理制度。本章规定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实施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期间,陕外集团外贸实业公司党支部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细化教育内容,提升党纪学习教育针对性有效性。在学习内容设计上,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深入学习,使党纪学习教育既有深度又有针对性,提高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的认识与遵循。同时精心设置警示教育课程,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及时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用好案例资源“活教材”,引导党员干...